产品商标办理昆明商标注册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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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商标办理昆明商标注册的流程

作者:云南元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6 08:15:33

产品商标办理昆明商标注册的流程,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查询——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查询服务有两种:一种内部查询服务;另一种是代理政府查询服务,时间为7-14个工作日。

3、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至香港知识产权署。

4、受理——香港知识产权署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后,给予一个申请编号后,发放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一周。

5、审查——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形式审查即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阶段(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即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它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登宪公告阶段)。

6、公告——商标注册处核准申请后,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7、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正常情况下取得注册证书为6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二、申请商标注册材料有哪些?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印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

2、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不同的申请人应提交不同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向商标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事业法人证书;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为本单位办理申请事宜的经办人,也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应与证明文件相一致。

3、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五份(指定顔色的彩色商标,应当送交着色图样五份、黑白墨稿一份),并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粘贴商标图样一张。商标图样应当清晰、黑白反差明显,商标图样的规格应在5×5厘米至10×10厘米之间。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注册的,提交的商标图样可以与实物同等大小。

4、按规定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等费用。(商标注册规费:300元)。

5、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的填写是《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十分重要的一项,这关系到所申请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品和服务分类填写。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共同使用的《商标注册使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自2002年1月1日起采用第八版。同时,商标局还根据上述分类表制订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申请人可以依照上述分类表和区分表填写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说明。每一份申请书上填写的商品/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对于大部分人来讲申请进行产品商标注册都是比较复杂的,因为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不多,因此一遇到就觉得很头疼。小编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来帮助你进行商标注册。

你们在商标注册的时候还是需要一个过程在里面,可能在你们经历了千辛万险的时候,你们是真的可以拿到商标注册了,但是这也不是意味着你们就相安无事了,就一定可以万事大吉了。商人也同样是这样,成功了但是依然还是要学习,要不断的磨炼,成为更好的自己。一定要避开这些误区,避开了就好了。所以想要早点有保障,还是需要下面的建议,才更加实用。

办理了商标注册也是不能进行一定的松懈,还要经常使用才能达到商标一直都有效。任何单位都是需要商标注册的,没有商标也就意味你们的产品是没有价值的。这样花时间做出来的产品就失去了意义,还有本身存在的一个价值。

1、连续三年不使用

有些人注册商标是用来转手的。也有一些商标确实因为公司内部结构调整等问题,注册成功后三年都未使用。为了避免倒卖等不良市场行为和减少商标资源浪费,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就出台了“商标撤三”政策。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有一天,您的商标“撤三”成功了,您将失去商标的专有权。当然,您也有翻身的机会,可以向商标局提交有效证据,提出申诉。

2、到期不续展

饭菜放久了你还敢吃么?牛奶过期了你还敢喝吗?商标同样也有保质期。只不过商标的有效保质期为10年,相对时间较长,但是约束力是一样性质的,过了保质期就不享受法律保护了,不再享有商标所有权。辛辛苦苦注册的商标时间久了就会有感情,如果您舍不得丢弃,就需要您续展。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3、忽视擦边行为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就像滚雪球一样,其价值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增加。人都会羡慕、嫉妒、护短,有些人会在我们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混淆视听,打商标擦边球。企业如果没有在打擦边球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错过了异议期,等别人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书,再提出争议就难了。

保护好商标,商标持有人有责任。提高警惕,及时提出异议,不要成为他人的铺路石,让别人捷足先登,钻了空子。

4、随意更改注册信息

某公司准备申请商标续展却无法通过,结果发现,该商标早已不属于自己。究其原因,该公司2年前更改了办公地点,但是未对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进行及时更正。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更改注册信息本不是难事,但是未及时更正,造成的后果始料未及。

商标注册是不是真的很有用?这是不需要更多的论证的,因为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商标在企业里面是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也同样给企业带来很多的好处。也是有权利保护好商标。这也是企业的职责。

据悉,过去常见的文字、图形、数字等可视性平面商标以外,还出现了立体商标、声音商标等商标类型,称作新型商标,也叫非传统商标。与传统商标相比,非传统商标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接收感官的不同。非传统商标主要是可视性商标,而部分非传统商标通过调动更多的感官功能,来接收商品信息。如气味商标、嗅觉商标、触觉商标。

二是使用方式上的不同。部分非传统商标主要是通过改变原有商标要素的表现方式,达到新的变化。如以前颜色用于普通图形商标中作为彩色商标使用,而本案中的“红鞋底”商标通过在限定位置使用某种特定颜色达到了不一样的商标效果,颜色从修饰图形商标的配角变成了主角。

三是展示载体的不同。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很多原本只能在纸面上展示的商标,通过新的载体呈现,如动态商标等。

四是商标内容的不同。随着商家的日益精细化运作,商业模式的创新,很多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或词汇经过长期使用,也达到了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如商业外观、建筑装潢、社交媒体中的#字标签(hashtagmark)等。

非传统商标拓宽了人们对商标样态的认识,商标不再仅限于所谓的logo。此外,传统商标大多都具有内在显著性,只要申请注册成功就可以得到获得保护,成本极低;而现在很多非传统商标都缺乏内在显著性,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成本以获得后天显著性,笔者个人感觉,对这类商标的保护还蕴含着保护商标权人后天投入的意味,从这个意义上,商标与其他智力财产权有某些类似,鼓励创新,保护创新。

各类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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