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有哪些常见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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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有哪些常见的类型

作者:云南元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5 08:29:01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

(2)审查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者随后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文件存在缺陷时,根据缺陷的性质,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或者直接作出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3)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是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根据情况作出视为撤回或者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4)审查申请人缴纳的有关费用的金额和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费用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或者逾期缴纳的,根据情况作出视为撤回或者视为未提出的决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常听说过驳回复审这个词,这个词大都很少了解其具体是如何的,那么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昆明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类型有: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二、商标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1、绝对驳回是指:该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如:“中国”、“英国”、“中南海”、“国徽”、“遵义会议”、“八一”、“中正”、“找死”、“王八蛋”等;2、相对驳回是指: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的商标在整体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

三、救济途径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李年通表示,“我们的意见是,申请驳回复审,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即使复审并未成功,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但是,如果放弃复审申请,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即便重新申请,也面临两—三年的时间成本。”

四、所需资料上述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五、所需费用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取1500元/件。

下列注册方式规避以注册风险:

一、拆分商标各要素分别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审查标准》对于商标中的字母、文字、图形部分的审查标准是不同的。由于文字部分的识别性与对应性较强,申请人可以较为灵活的增加或者修改文字来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图形部分与英文字母部分确定性较差,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自由裁量性较强。即使申请人设计商标过程中刻意将其与在先申请相区别,但由于各人审美标准的不同,在审查过程中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在组合商标中一旦有单独的部分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者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整个商标会被整体驳回。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建议提出组合昆明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将商标拆分为文字、图形、字母三个单独商标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即使有个别部分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使用。而且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一件商品上使用多件商标。上述商标核准注册后,可以将其组合使用达到组合商标的使用效果。采用拆分的方式提出注册申请不仅可以较好的起到回避注册风险的作用,同时增加了商标使用的灵活性。

二、商标注册申请后实际使用该商标根据商标法理论,申请商标如果与他人在先注册申请近似或者单纯地反应了商品的特征等因素,则认定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这里所指的显著性为商标的内在显著性,又名固有显著性。但是《商标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了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情形。这里所指的显著性指的是商标的外在显著性。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应积极使用,做好推广宣传工作。由于商标申请期限一般长达1年左右,即使该商标被认定为不具有显著性,但经过1年的积极推广也有可能使商标的显著性达到法律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申请明显近似的话,那么申请人应严格管理使用行为。商标的近似性审查是审查员自由裁量的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在驳回复审程序中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商标局的驳回理由.那申请复审商标与他人商标近似这一判定即发生既判力。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过程中申请人使用商标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三、通过多种法律手段保护商标权商标申请流程一般长达1年,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并不具有排他性权利。这一阶段是商标法律保护最脆弱的阶段。如果他人使用相同的商标不但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还可能使商标丧失显著性,进而成为该商品通用名称。因而建议商标权人在申请过程中通过其他途径保护商标中所蕴含的无形财产。

近年来,创业一直比较热,随着创业,工商注册机构也热。注册公司的数量已经飙升至每月2万家左右。提醒企业家,创业热情需要理性和理性。今天,有必要解释一下公司注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首先,公司名称不容易取。

根据工商发布的数据,每月新成立的公司数量为2万家。中国的共同特征就是这样,并且有如此多的排列和组合。同一行业不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如果你叫它东方科技,我不能叫它新东方科技。名字注册太难也太聪明了。

二.公司注册时不需要验资。注册资本可以任意填写吗?

目前,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允许股东在注册公司时不缴纳注册资本,由此产生了问题。

为了显示公司的实力,我填的注册资本越高越好。

股东应当以其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在缴纳注册资本前所欠公司的债务。你什么时候需要还钱?股东们自己决定这可以在30年内完成。当然,当公司有外债时,股东仍需在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这些债务。

因此,注册资本越大,投资者的风险就越高。

相反,如果注册资本越少越好,股东的风险就越小,你的贸易伙伴的风险就越大,他们在选择供应商时也会考虑公司的债务承受能力。

三.如何缴纳注册资本。

在注册资本认购制度下,缴纳注册资本真的很简单。你可以决定何时支付注册资本。

四、拿到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完成,一切都会好的。

目前,注册公司很简单。注册公司只需要20天,简单又便宜。然而,注册公司需要维护、纳税申报和年报,而不仅仅是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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