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保护管理好自已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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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保护管理好自已的商标?

作者:云南元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8 08:37:24

想要做好商标保护,商标权利人首先要清楚自己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如下:商标使用权、独有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设立抵押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其中,禁止权是指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昆明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下面商标注册公司就带大家深入了解企业如何保护管理好自已的商标?企业保护管理商标权最好能做到。

第一,把商标权保护视为品牌战略的头等大事,尽快审查商标注册手续是否齐全,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需要尽快申请国际注册,让品牌不会在海外市场碰钉子。

第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数据,包括产品销量、销售地域范围、市场知名度、广告费用等资料和数据,方便评估出商标的价值,在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及可能进行的商标侵权诉讼中,都有重要的意义。第三,商标越知名,受保护的范围越广,受保护的力度越大。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与力度和商标的知名度有较大的关系。尽可能让商标更知名或申报省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我们经常听到昆明商标注册后要进行商标监控,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什么是商标监控。商标监控其实属于注册商标成功后的一种维护,只有很好的维护好自己的品牌商标,才能更加长久的使用商标经营下去。那么什么是商标监控呢?企业注册商标成功后又该怎样做呢?

商标监控指的是个人或者企业注册商标成功后,对注册商标在市场上商标动态、商标使用情况、竞争对手商标侵权情况进行长期持续的定期监测。

1、企业能够及时掌握注册商标动态:比如说商标续展、商标被他人提“撤三”申请、被争议等情况,可以迅速做出反应,保护自我品牌。

2、及时发现他人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商标:避免他人傍大牌,及时消除潜在对企业品牌的危害,避免近似品牌同时出现市场影响本身市场占有率,影响品牌声誉等。

3、全面了解市场及行业动态:可以通过商标监控,了解竞争对手的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并根据趋势来调整经营策略。

商标监控的方式方法

1、线上商标监控:

(1)监控商标局近似或相同商标注册情况:主要通过商标局进行定期检索获知他人注册近似或者相同商标情况,可以在他们初审公告期时提出商标异议,制止和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2)监控市场商标使用情况:通过搜索引擎、各大电商平台和专业性网站进行品牌商标监控,全面掌握网络售假信息,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行为,需向各大平台、工商部门等进行投诉,运用法律武器充分保护品牌。

2、线下商标监控:

企业要做好线下销售渠道、销售平台做好品牌商标监控,建立长期商标监控机制,要及时掌握商标侵权行为,并做好证据收集,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执法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维权行动。

商标监控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企业的注册商标品牌,维护自身权益,在发现商标侵权时候能及时制止。但是,仅仅做商标监控还不够,知识产权建议在做好商标监控的同时也要做好商标布局规划,单一类别是不足以保护的商标品牌的,像国内一些较大品牌,都会选择多类或全类商标注册,并且注册近似商标来全面保护自己的品牌。

在昆明商标注册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商标法》第56条规定:“在商标注册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条规定是确定要求赔偿的金额的主要依据。

1.“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计算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商标注册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侵权商品的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商标注册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在实践中,一些制假贩假者故意隐瞒证据,做虚假不实陈述,根本没有账册或者隐匿账册不提供,使假冒商品的利润无法査明。或者,即使查明了,假冒商品的价格极低,如果按照该价格考虑对权利人的赔偿数额很不公平。

2.“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标注册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实践中,由丁市场需求等原因,有时候也会出现侵权事实已经发生但被侵权人的商品销售量并没有减少,甚至还呈现上升趋势的情形。但是,侵权行为会对权利人合法商品潜在销售市场造成损害,是不争的事实。同时,被侵权人的损失还体现在侵权人使用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的非法获利上。因此,根据查明的侵权商品销售量和正牌商品利润来计算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就成为可以选择的另一种赔偿额计算方法。

3.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通常情况下,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只要是合理的支出,都应当属于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应当给予权利人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都属于合理开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为调查、取证所支出的差旅费以及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律师费,不属于合理开支的范围。

2009年10月19日至23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协办的传统商标与非传统商标高级审查研讨会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办。来自文莱、印尼、中国、日本、蒙古、韩国、新加坡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期间,各国代表分别就商标绝对理由审查、相对理由审查、非传统商标审查等领域的原则和实施进行了交流。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派员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对我国商标审查的标准及实践作了介绍。鉴于正在修改的《商标法》修改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我国将适时受理声音、气味、动态等非传统商标的申请,因此,对声音、气味等非传统商标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现结合本次研讨会内容对非传统商标作一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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